临2004-013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6-06-13阅读次数:5711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编号:临2004-013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4年7月25日下午在公司办公楼四楼3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程荣顺、周效毛、王晓云均委托董事长陈升斌代为行使表决权; 董事王超、田守能均委托董事张华代为行使表决权。高管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升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中期财务报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04年中期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情况的议案; 
  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并提交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公司在
  经营过程中发生,应收账款账龄在五年以上且债务单位均已关停或实质性破产的坏帐单位,总计946,030.70元坏帐予以核销。
  四、审议通过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七名董事:陈升斌、程荣顺、马永新、常荣卿、贺师德、王晓云、周效毛对此议案执行了回避表决。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此项关联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