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2004-004 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发布时间:2016-06-13阅读次数:6094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编号:临2004-004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铜峰电子”)获悉,本公司股东上海泓源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源聚公司”)与铜陵市天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时投资”)于2004年3月22日签署了《授权协议》(泓源聚公司及天时投资分别持有本公司3000万股及1580.4万股法人股,分别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及7.9%)。该协议签署后,泓源聚公司授权天时投资代理行使其在铜峰电子3000万股法人股的投资经营表决权,期限为五年。双方对授权期间的权利及义务进行了约定,主要为:
1、天时投资行使投资经营权时不得损害铜峰电子或泓源聚公司利益,否则泓源聚公司有权终止授权协议及保留进一步追诉的权利。
2、泓源聚公司拥有对铜峰电子投资经营的知情权,天时投资有
义务向泓源聚公司通告铜峰电子重大投资情况。
3、若铜峰电子净资产收益率低于8%,则泓源聚公司有权终止授权协议。
4、若铜峰电子每年净资产收益率高于10%并且净利润增长超过30%,则泓源聚公司支付天时投资股份增值部分的10%作为管理费用。
5、泓源聚公司每年支付天时投资应支付管理费用的30%,剩余部分累计至授权期满后一并支付。授权期间,若铜峰电子每年净资产收益率低于10%或者净利润增长低于30%,则泓源聚公司有权利不支付管理费用;若铜峰电子年净资产收益率低于8%,则泓源聚公司有权利终止授权协议,并拒绝支付剩余累计部分管理费用。
6、未经双方友好协商,泓源聚公司不得单独将该股权质押。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3月23日